死者母亲:学校和我们进行过协商,但我们从没想过要主动找他们家属。毕竟我女儿都已经死了,找他们又有什么用?只是希望这件事,能够有始有终,我怕他们会使手段。
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家属上诉后,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“代同事值班”的事实证据不足。
《信用债统一信息披露规则,买债要看“说明书”》网上有传言称,事发的原因是当天下午班级考试,杀人学生要看死者的答案,死者不给看,最终引发血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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